中山教师研修网登录:
| 找回密码
  • {{item.title}}

    {{dh}}

您当前的位置: > 新闻资讯 > 培训通知 > 详情

中山市教师进修学院教学点合作院校 2019级教育硕士招生情况说明

2018-09-05 10:43 浏览次数:11282

一、报考条件、招生对象和招生专业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除教育管理专业外不要求3年工作经验)。招生专业为教育管理。

    二、教学方式

1、英语、政治课程到高校本部参加集中面授;

2、其他课程在中山市教师进修学院完成面授;

3、论文答辩到高校本部进行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授予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者,在规定期限内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及格,完成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及有关审核,由主办院校授予学历、学位证书。

四、收费标准及有关奖励

收费标准:每生预计3.7万元(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和教材费),分三年交缴。

有关奖励:学员在规定期限内修完全部课程,通过论文答辩,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学员所在镇区(学校)将根据市教育局有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到高校本部面授及论文答辩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合作院校说明

1.湖北大学确定在中山设点招生教育管理专业,费用预计3.7万元;

2.华中师范大学目前正在协调,9月底会有明确结果,费用预计3.4万元;

10月初网报开始前,请老师们及时关注短信通知、QQ群通知。

                      

中山市教师进修学院

2018年8月30日  


撰稿人:宋士伟 供稿人:教育科学教研室 文章来源:市教师进修学院

扫一扫右侧二维码,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