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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及《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6-06-02 10:05 浏览次数:253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及《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

粤教基函〔2025〕12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省属普通中小学校:

现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及《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

2.广东省中小学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

3.广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指导纲要(试行)

4.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指南(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

2025年4月9日


附件1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pdf

附件2《广东省中小学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pdf

附件3《广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指导纲要(试行)》.pdf

附件4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指南(试行)》.pdf


原文链接:https://edu.gd.gov.cn/zwgknew/jyfzgh/content/post_4741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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