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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关于中山市教体系统2026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现场资格核验及直接业务考核相关事宜公告

2026-06-17 14:45 浏览次数:1424

 按照《中山市教体系统2026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要求,我中心就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现场资格核验及直接业务考核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6年6月12日21:00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网址:https://jyrc.zsedu.cn/home.actio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二、现场资格核验相关事宜

(1)时间:2026年6月27日上午08:30-09:30。

(2)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新鳌岭社区博爱七路25号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大楼208室

(3)请网络资格初审合格者根据个人报考岗位要求在现场资格核验时带齐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须附有电子照片,本人亲笔签名)

3.学历学位证书

4.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

6.《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

7.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若无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个人承诺书、职称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8.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4)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核验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所有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须上交。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直接业务考核相关事宜

(1)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10:00-12:00

(2)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新鳌岭社区博爱七路25号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大楼

(3)直接业务考核形式及内容:教育质量监测评价部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61158701,261158702)、数字化学习部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61158703)直接业务考核均采用“试讲+答辩”形式。备考时间20分钟;试讲环节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能力,由考生根据试讲题目进行试讲;答辩环节5分钟,综合考量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由主考官提问。

(4)直接业务考核成绩:直接业务考核满分为100分,考生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汇总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分。直接业务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直接业务考核完毕后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考核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5)直接业务考核注意事项:

1.本次直接业务考核时间节奏较为紧凑,请各位考生务必携带好资格复审和三方协议等材料,注意人身、财产、交通安全。请考生按时到达考场,超过规定时间不得入场,视为弃考。

2.考生不得穿戴带有个人名称、集体标识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衣物。在考核中,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

3.直接业务考核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手机、书籍资料、有储存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物品带至考场。考核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达候分室等候成绩。对违反考核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和成绩,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中山市教体系统2026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为准。

5.请参加直接业务考核的考生在考试当天携带三方就业协议,若考核通过,将现场签约。

 

咨询电话:0760-89989880 张老师、宋老师

 


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6月17日


撰稿:宋振洲

一审:倪唯蓉

二审:张梅青,巩辉

三审: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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