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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测评指南​

2021-03-12 16:53 浏览次数:26303


附件8: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测评指南.docx

 

第一部分使用说明

 

本指南主要参考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指南(征求意见稿》研制,

并依据本省情况新增8项和合并2项微能力,得到学情分析、

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学业评价、融合创新5个维度共28个应用能力点,适用于多技术融合和智慧教育两种模式。

一、基本理念

(一)能力导向:以教师在真实教育教学情境中的行为表现为考核依据,重在提升和发展教师实践能力。

(二)面向实践:以采集和提交教学实践证据的方式,推动教师基于课堂教学开展自主学习、实践应用和自我反思。

(三)精准测评:将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分解为若干具体、明确且相对独立的应用能力点,促进教师准确理解、精准提升和快速发展。

(四关注差异:能力区分了不同学校环境和教学环节的信息技术应用要求,教师可以根据学校实情和个人需求自主选择参与,体现学校发展和个体发展的差异。

二、应用模式

(一多技术融合:在粤东西北地区学校主要开展“多技术融合”模式的全员研修,借助各类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多技术融合应用、融合创新,逐步迈向智慧教育。


(二)智慧教育:在珠三角地区学校主要开展“智慧教育”模式的全员研修,借助智慧校园建设,实现智慧教学、智慧评价、智慧教研和智慧管理。

三、实践任务(重在说明教师参与该项应用能力考核时需要完成的应用探索任务、要求以及需要提交的证据形式)

(一根据应用能力点差异,证据形式可以是教学设计、实施计划、课堂实录片段、教学资源、案例描述、教学反思、学生体会等。

(二)证据的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三每项应用能力点的考核结果都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且与证据等级相关联。所有证据的评价等级均为优秀,该项应用能力点的考核测评等级结果才能被评为优秀;若证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则最终考核测评结果为不合格。


第二部分应用能力点体系

 


撰稿人:省工程办 供稿人:省工程办 文章来源:省工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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