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
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继函〔2020〕1号)总体部署,结合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实际,为组织实施好我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采取“以点带面、分类实施、整校推进、学用融合”的推进策略,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力争到2022年底全部完成中山市能力提升工程2.0混合培训项目,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即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
按照市、镇(区)“示范带动、分批推进、分类指导、全员覆盖”的办法,强化校长领衔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建设,围绕学校制订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教师研修计划,立足应用、靶向学习、整校推进、全员参与,分批分类推进能力提升工程2.0,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完成全市中小学校教师总数20%、50%、30%的培训任务。
三、工作思路
(一)强化培训资源和研修平台建设
以教育部、省教育厅能力提升工程2.0相关文件为依据,建立培训资源遴选机制,通过整合、自建、购买、生成等形式,逐步建立一批适合我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的课程资源,形成我市能力提升工程2.0专项资源库。以“中山教师研修网”为基础,建立市级工程成果共建共享平台,汇聚教师实践应用成果,通过展示、评选和征集等形式,推进资源的共建共享及应用推广。
(二)开展市级示范性培训项目
1.加强智能化教育领航教师、校(园)长培养
组织实施智能化教育领域的教师、校(园)长工程,遴选一批在智慧校园建设、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等方面可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师、校(园)长,建立市级智能化教育教师、校(园)长工作室,引领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年度开展智能化教育领航教师、校(园)长高端研修,每年培训50人。
2.促进教师跨学科教学能力提升
汇聚本地中小学STEM教育、人工智能教育、创客教育等各类信息技术支持的跨学科融合教学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案例,建设本土跨学科融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资源与跨学科融合教学示范校。整合教研、教师发展、教育技术部门和企业等多方资源,组建研训团队,开展信息技术支持的跨学科教学研修,打造一批基于信息技术开展跨学科教学的骨干教师,推动信息化教育教学创新,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3.加强信息化教学创新培训者培养
通过“教师自荐、学校推荐、镇(区)筛选、市级评选”的方式,选拔50名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学科骨干教师,通过工作坊研修模式,打造一支“素质好、教学优、懂技术、会应用、善指导”的镇(区)级信息化教学创新首席培训师研训团队,切实提升研训团队制定规划、组织教研、指导研修、开展测评的能力,助力学校实施校本研修。
(三)加强“整校推进”试点镇(区)、试点校打造
参照省级试点区试点校建设标准,遴选2-3个市级试点镇(区),在各学段遴选10-15所学校作为市级试点校。组织试点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培训,支持并指导落实试点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及校本研修计划实施,总结经验,提炼成果,依托工作坊研修,将优秀实施模式与经验推广到全市各镇(区)、各学校。
(四)创新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评价模式
以校本应用考核为形式,以28个学习认证能力点为途径,以学分为衡量指标,以优秀成果评选为抓手,鼓励教师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信息技术应用类竞赛活动,树立“学以致用、以评促用、研用结合”的导向,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综合衡量整校推进目标达成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校级管理团队履职等情况的学校综合评价体系。
(五)构筑中山教师研修新生态
以“注重选学、加强应用、评价助力、整体提升”为总体思路,按照“省级试点、市级统筹、镇(区)负责、学校自主、全员参与”的实施路径,采用分级分类分步试点,逐步总结经验,力求做到管好、学好、用好、评好。通过建章立制,因校制宜进行模式推广,实现试点模式与其他学校顺利接轨;结合智慧学校建设规划,实现信息技术环境建设与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顺利接轨。
(六)开展工程实施效益提升行动
通过举办市级(区域)集中研修展示活动、公布培训数据、实地评估检查等措施,激励各镇(区)、学校积极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通过举办市级教学应用优秀案例和工程实施典型案例遴选活动、设立专项研究项目等形式,调动教师学习研究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9月前
1.成立能力提升工程2.0领导小组
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能力提升工程2.0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镇(区)和直属学校参照执行。
2.制订出台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市教育和体育局拟定下发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指南标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规划课程体系,形成工作思路,为“整校推进”提供智力支持。
3.遴选能力提升工程2.0合作机构
市教育和体育局拟采用专家评审或公开招标方式,遴选有资质、质量高、能力强的培训机构作为我市能力提升工程2.0合作机构,建立专项资源库,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技术保障,落实实施制度。
4.启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
市教育和体育局召开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会议及培训管理者培训,为全市开展全员培训做好前期准备。各镇(区)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关配套方案,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并指导本辖区各学校积极落实实施方案。
(二)试点阶段:2020年9月—12月
1.确定试点镇(区)和试点学校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确定2-3个市级试点镇(区)和10-15所市级试点学校,开展市级试点工作。
2.管理团队培训
完成市级管理者培训,分批完成镇(区)管理者、直属校和试点校管理者培训。
3.指导团队培训
组建市级培训指导团队。分批、分类进行市镇(区)两级指导团队的培训,并在此基础上遴选组建市级专家指导组。
(三)实施阶段:2020年10月—2022年10月
1.开展“整校推进”全员研修
开展以“智慧教育”为主要应用模式的全员研修,借助智慧校园建设,实现智慧教学、智慧教研和智慧管理。构建“学校有规划方案、教研组有研修计划、教师有学习任务”的整校推进机制,建立“应用驱动、成果导向、骨干引领、教师选学、组内互助、学校推动、整体提升”的混合式校本研修新模式。
按照“市统筹、镇(区)管理—学校(园)制订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培训方案—教师选择符合本校发展特点的应用能力点—培训机构提供课程平台—镇(区)、校培训团队组织实践应用培训—校本应用考核”的总体思路,开展不少于50学时(其中网络学习25学时,集中研修、校本应用实践25学时)的全员培训。
不具备智慧教育环境的学校,应做好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向市工程办申请并经省工程办审批后,可开展基于交互多媒体教学环境、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网络教学环境、移动学习环境的“多技术融合”应用模式培训。
2.网络课程研修学习
学校依据本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确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围绕学科研修主题,按照“所学即所用”的原则,从28个学习认证能力点(见附件2)中选定不少于7个(涵盖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学业评价、融合创新5个维度)供本校教师选择;每位教师应至少选择3个能力点,涵盖3个维度(其中融合创新维度为必选)、课时不少于25学时的网络课程研修学习。
3.教师实践应用与校本研修测评
开展成果导向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考核,完成市级(区域)集中研修和校本应用实践25学时。
(1)校本实践应用考核材料提交。每位教师将不少于3个能力点的认证材料,上传到“中山教师研修网”,同时对本校学科教研组的其他认证材料进行互评。
(2)参加基于信息技术融合的研课评选活动。每所学校的每个学科上传不少于1节完整的实录课(须涉及选学的能力点)至“中山教师研修网”,每位教师在网上评价同学科的实录课不少于3节。市工程办结合教师评价和专家评审意见,对上传课例进行评选。
(3)案例展示、分享。开展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案例、工程实施案例评选、展示活动,举行现场观摩、网络展示、专家点评等形式的市级(区域)集中研修活动。
4.督导、督查和整校推进测评
建立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质量测评机制,实行市、镇(区)、学校分级评价。开展针对性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学校教师完成教师发展测评后,学校可向镇(区)工程办提出申请,镇(区)从学校提交的研修规划落实情况、教师发展测评结果、应用案例成果等等方面,组织对学校进行“整校推进”测评,镇(区)测评合格后,所有材料锁定,等待市工程办抽查。
(四)总结阶段:2022年10月--12月
全面检查和提高培训质量,总结、萃取和推广能力提升工程2.0的经验成果,接受省教育厅的评估;在全市范围内评审认定一批示范校、示范科组、示范课及优秀培训者和优秀学员。
(1)2022年12月1日前,各镇(区)、直属学校完成本区域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考核评估工作,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形式将工作完成情况,向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汇报。
(2)2022年12月15日前,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考核评估,总结经验、凝练成果,遴选信息化融合创新及信息化应用与发展示范镇(区)、示范校。
五、学时认定
将能力提升工程2.0的50学时纳入教师和校长必修专业科目学时,依托“中山市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分登记和管理,跨年度时可分别计入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提升工程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的过程管理和支持服务。
1.市教师发展中心
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能力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的组织管理、咨询指导和检查评估,学分管理和对已有项目与能力提升工程对接,监督合作机构的实施过程和质量,指导各镇(区)制订实施方案;负责工程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组织管理者、培训者的培训,项目总结和经验的成果提炼与推广等具体工作。
2.市教研室
负责组建培训指导专家团队;负责评选应用试点校、示范校;负责与教材、教研、教学相关的资源建设与共享,引导和鼓励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深度融合信息技术;负责组织示范课评选、应用技能比赛、优秀课例征集。
3.市教育技术中心
负责指导应用试点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网络和技术支持;负责将优秀课例汇聚成共享的资源云;负责市级示范课的摄制。
(二)明确主体责任
各镇(区)教育行政部门是组织管理本区域能力提升工程2.0的责任主体,必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执行办公室,明确责任机构、责任领导。要健全机制,整合资源,指导各学校开展整校推进工作并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加大对能力提升工程2.0的支持力度。
学校(园)是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校(园)长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基于区域教育发展、学校(园)校情等,组建校长领衔,以教学、信息等人员为核心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制订本校(园)信息化发展目标规划和校本应用研修方案,指导教研组制订研修计划,指导教师自诊课堂教学问题、自选技术应用点、自主选学,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为教师培训创造条件、营造氛围、提供支持。要督促教师自主设计并及时提交校本应用实践成果,制订工作实施细则和评价量规,严格检测评价过程,确保培训实效,提高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
(三)机制保障
1.建立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的制约机制
将教师获得能力提升工程2.0学分(证书)作为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教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
2.出台激励措施和管理办法
2020年~2022年间,全体教师必须完成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中表现突出者可优先选派参加高端培训和其他专业培训。
3.强化考核考评
将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实践、校本应用研修以及应用成效列入各镇(区)以及各学校(园)的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教育管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以及校长考评指标体系。
(四)营造良好应用氛围,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
市、镇(区)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教育信息化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扎实有效做好动员,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能力提升工程2.0,主动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教师依托学习研修平台开展在线研讨互动等网络教研活动,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五)经费保障
建立经费分担机制,将教育经费向能力提升工程2.0倾斜,全力保障教师全员培训,支持能力提升工程2.0提升典型培育和经验推广。
1.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市级能力提升工程2.0各个专项培训的经费、竞赛评选、培训指导以及相关支出,加强能力提升工程2.0相关经费管理和支持。
2.各镇(区)、各学校应在年度公用经费中统筹安排能力提升工程2.0配套经费及校本应用研修的专项经费,为本校教师参加提升培训及“整校推进”,学校整体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七、其他要求
(一)2020年9月30日前,请各镇(区)和直属学校将本区域(单位)能力提升工程2.0管理团队和指导团队名单(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寄送至市工程办,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2020年9月30日前,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和学校以自愿为原则,提出试点申请,填写中山市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校申报书(附件4)和试点镇(区)申报书(附件5),纸质版一式三份寄送至市项目办,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已经申请省级试点校的不重复申请)。市工程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条件进行评审,报市教育和体育局能力提升工程2.0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试点单位名单。
联系人:陈恒(市教师发展中心);电话:0760-89989718;邮箱:handongwu@126.com;地址:通讯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市教育和体育局703室提升工程2.0办公室;邮编:528403。
附件:
1.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领导小组的通知(中教体办〔2020〕13号)
2. 中山市教师学习认证能力点
3.培训指导团队和管理团队推荐汇总表(镇区及市直属校填写)
4. 中山市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镇(区)申请表
5. 中山市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