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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中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1-04-20 15:37 浏览次数:6363

开发区、东升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小榄镇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和体育事务指导中心),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学校:

根据《中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中教体〔2015236号,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学年度实际情况,现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和省委《2019- 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 16),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我市教师专业科目主要通过各市级培训基地组织的培训完成;个人选修科目主要通过校本培训完成;公需科目由广东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和登记学分。

二、市、镇(区、直属学校)、校三级培训申报

1.市级培训申报

市级培训的申报截止至2021630日。各市级师训基地所组织开展的培训,按照培训的实际情况核定专业科目学分。师训专管员须在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后台完成本学年培训项目的录入与考勤登记工作。

2.镇区及直属学校培训申报

镇区及直属学校培训的申报截止至2021630日。各镇街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最多可承担10学分专业科目培训。师训专管员须在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后台完成本学年培训项目的录入与考勤登记工作。

3.校本培训申报

校本培训的申报截止至2021630日。各单位每学年最多可为参与校本培训的教师登记个人选修科目18学分。师训专管员须在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后台完成本学年培训项目的录入与考勤登记工作,并填报年度工作总结。

由于校本培训是教师获取个人选修科目学分的最主要渠道,各单位(含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师训专管员应高度重视校本培训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可采用网络研修、线上辅导和在线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培训。

个人选修科目学分要求较往年所有变化,由12学分改为18学分,请各学校单位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校本培训的组织工作。市教师发展中心已将审核通过的校本培训总结退回,各学校单位在校本培训”—“培训申报与考勤完成新增培训项目申报和考勤即可。

三、个人学分申报

1. 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学分截止至2021630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依照《办法》规定,对202071日至2021630日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中山市教师研修网(www.zsjsjy.com个人学分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教师个人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按要求在线上传申报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异常,发展中心有权要求申报人提供材料原件。

2. 学校初审

学校后台初审确认截止至2021710日。学校师训专管员负责根据《办法》对本单位教师的申报内容及其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目前学分申报系统已经升级为在线上传申报材料,学校无需递送书面申报材料。

学校审核方法如下:管理员登陆中山教师研修网——信息管理(进入后台)——学分申报——个人学分申报,点击本单位教师的培训记录查看申报内容,并可进一步点击图片,查看证明材料的放大图片(支持旋转图片),然后给予审核。

四、学分审核与认定

 1. 学分审核

2021711—— 731日,中心对本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材料进行审核。

 2. 学分查询

202181日起,教师可以登陆中山市教师研修网,点击右上角我的学分查询本学年学分登记结果。

3. 学时登记证明打印

市平台2020-2021学年学分对应省平台2021年继续教育学时,我市学分数据将按规定在本年度末(12月底前)上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省平台,广东省教育厅主管);并由省平台将学分同步至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简称专技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教师可按该系统的提示打印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包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

五、注意事项

1.本学年市级培训、镇区及直属学校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申报学分的登记截止时间为2021630日,此后产生的各类培训学分纳入下一学年统计。

2.教师每年要完成专业科目42学分,个人选修科目18学分,公需科目30学分,三个类别的学分分类登记、独立考核、互不转换。

3.市教育和体育局(含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等)组织的各类培训均属于专业科目,由培训单位按市级培训流程统一登记学分,不需个人申报,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4.中山教师研修网仅负责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学分登记,不含公需科目学分。学校师训专管员可以在继教平台后台——数据统计——学员已修课程统计,点击切换到学分类型列表按钮,查看本校教师所修学分情况,以便监督。 

5.教师行业公需科目培训自20198月由广东省教育厅统筹开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2021年度公需科目预计在6月份上线,具体以省人社厅和省教厅的通知文件为准。

6.凡正在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学历班就读的学员,专业科目学分由进修学院统一申报(连续三个学年度),个人不必申报。其它参加学历进修的教师需进行个人申报,具体要求见《办法》。

7.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派出进行智力支教的教师,由教体局统一在平台上登记学分,无需个人申报。

8.因病、产假等特殊原因本年度未能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需在继教平台个人申报学分栏目提出免修申请。申报程序与其他个人申报项目一致。

六、联系方式

中山教师研修网咨询电话:400-9989352(平台操作咨询、故障反馈)

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咨询电话:89989728(政策及学分登记咨询)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系统  技术咨询电话:020-87387996(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问题)

省专技网咨询电话:020-29817536 020-29064758(专技网学时申报、证书打印等技术支持)

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1419  

温馨提示:该通知已经由中山教师研修网通知公告发布,并通过党政外网和教体局OA系统发送至各镇街及直属学校,相关学校(单位)可通过以上途径查询正式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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