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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中山市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专项补修的通知

2023-06-28 05:06 浏览次数:4489

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学校:

2022-2023学年度中山市教师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学分已完成登记。因部分教师对继续教育政策不熟悉、不了解,未能按时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经研究,决定开展专业科目学分补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修对象

(一)2022-2023学年度(即对应省平台2023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未达标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二)从外市调入的2023年度专业科目学分未达标的教师。

二、补修形式

本次补修课程全部采用在线课程

三、补修范围

本次补修范围为专业科目学分。个人选修科目、公需科目的学分按相关单位要求执行,不列入本次补修范围(个人选修科目由各单位组织校本培训完成,公需科目学分由省教厅负责组织实施和学分登记)。

本次选课、学习等操作必须按时完成,逾期不再受理,不再另行组织补修。

四、网上选课学习

(一)选课学习时间为6月28日-7月14日;

(二)教师登录中山教师研修网(网址:www.zsjsjy.com),点击“我的学分”并切换至“按学分类型计算”,可查询本学年达标情况。若“是否合格”一栏显示“合格”,即为达标状态,无需再参与选课

(三)专业科目不达标的教师(42学分为达标线),点击首页菜单栏“随选随学”进行选课

(四)学习路径:教师选课后,即可在中山教师研修网“我的课程”处进行学习。

五、学校确认

(一)学校管理员登录中山教师研修网查看本学年老师的学分达标情况,提醒老师及时选课完成补修。查看学分达标情况路径:信息管理—数据统计—学员已修课程统计

(二)学校管理员无需对学员选课记录进行确认。如有错选、多选课程,教师个人和学校管理员在未完成学习之前均可取消选课。

六、缴费方式

(一)本次补修缴费采用“先学习,后缴费”方式,选课完成后,教师即可参加学习

(二)本次补修收费按照学校老师的选课学习记录,在2023年11月份收取。收费标准按《中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中财行〔2017〕41号)执行。

七、学习与学分认定

(一)学习时间为6月28日-7月14日;

(二)7月23日前,完成本次专项补修的学分登记。

八、联系方式

(一)平台故障、技术咨询电话:40009889162

(二)平台客服QQ(培训、教务):377644610

(三)教务咨询电话:89989728

 

 

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7日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中山市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专项补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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