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促进初中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初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教体通〔2023〕22号),经学校推荐和项目组复核,产生了中山市2022-2023学年初中学校办学质量先进教师和管理先进个人,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
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或疑问,或单位、姓名等信息有错误的,请向市教师发展中心反映。联系人:袁蓓、李迎香。联系电话:89989758。
附件:2022-2023学年初中学校办学质量先进教师与管理先进个人名单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6日
一审:巩辉
二审:袁蓓
三审:洪世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