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tem.title}}

    {{dh}}

您当前的位置: > 信息公开 > 公告 > 详情

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关于遴选综合管理智能化系统供应商的公告

2025-09-18 07:09 浏览次数:4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综合管理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中山市博爱七路25号)

(三)项目服务内容  

采购并部署一套无感识别智能管理系统,包括硬件设备(如智能门禁、人脸识别终端、网络设备等)及配套软件系统,实现与现有“钉钉”办公平台的无缝对接,支持人员无感考勤、数据自动同步、考勤统计与分析等功能。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控制在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以内。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部署、对接测试、培训及一年质保服务。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符合要求的智能硬件设备及配套软件系统;

2.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部署及数据初始化;

3.实现与“钉钉”平台的深度对接,包括人员同步、数据同步、规则同步、状态同步等功能;

4.提供系统操作培训及使用手册;

5.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质保及售后服务。

(二)技术需求  

系统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支持人脸识别,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9%;

2.支持多人同时识别,适应高峰时段人流;

3.支持与钉钉组织架构、考勤规则、消息通知等功能对接;

4.具备识别记录查询、报表生成、异常提醒等功能;

5.系统需稳定可靠,支持7×24小时运行;

6.符合网络安全与数据隐私保护相关法规。

(三)服务方式  

1.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

2.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

3.故障响应时间:工作时间内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有必要);

4.定期提供系统运行报告及维护记录。

三、参加遴选的供应商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和经验;

4.具备专业技术团队和售后服务能力。

(二)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或相关证明;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技术方案、实施计划、培训方案等);

4.详细报价清单(含硬件、软件、安装、培训、税费等);

5.类似项目案例合同或验收证明;

6.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其他有利于评审的相关材料。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请将上述所需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邮寄或递交至:  

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七路25号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301室  

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zsjsfzzx@126.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综合管理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公司名称”。

(三)评审方式  

由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技术方案、项目经验、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其他说明  

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回;

未按要求的材料视为无效;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所有。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七路25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60-89989880  

撰稿:张梅青

一审:巩辉

二审:周勇

三审:洪世林


扫一扫右侧二维码,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