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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中山市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专项补修的通知

2024-07-26 08:54 浏览次数:2069

2023-2024学年度中山市教师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已完成登记。因部分教师未能按时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经研究,决定开展专业科目学分补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修对象

(一)2023-2024学年度(即对应省平台2024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未达标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和特殊教育)教师;

(二)从外市调入的2024年度专业科目学分未达标的教师。

二、补修形式

本次补修课程全部采用在线课程。

三、补修范围

本次补修范围为专业科目学分。个人选修科目、公需科目的学分按相关单位要求执行,不列入本次补修范围(个人选修科目由各单位组织校本培训完成,公需科目学分由省教厅负责组织实施和学分登记)。

本次选课、学习等操作必须按时完成,逾期不再受理,不再另行组织补修。

四、网上选课学习

(一)选课学习时间为7月1日-8月19日;

(二)教师登录中山教师研修网(网址:https://m.zsjsjy.com/login.do),点击“我的学分”并切换至“按学分类型计算”,可查询本学年达标情况。若“是否合格”一栏显示“合格”,即为达标状态,无需再参与选课;若“是否合格”一栏显示“不合格”,即为不达标状态,需再参与本次补修;

(三)专业科目不达标的教师(42学分为达标线),点击首页菜单栏“随选随学”进行选课;

(四)学习路径:教师选课后,即可在中山教师研修网“我的课程”处进行学习;

五、学校确认

(一)学校管理员登录中山教师研修网查看本学年老师的学分达标情况,提醒老师及时选课完成补修。

(二)查看学分达标情况路径:信息管理—数据统计—学员已修课程统计;

(三)学校管理员无需对学员选课记录进行确认。如有错选、多选课程,教师个人和学校管理员在未完成学习之前均可取消选课。

六、缴费方式

(一)本次补修缴费采用“先学习,后缴费”方式,选课完成后,教师即可参加学习;

(二)本次补修收费按照学校老师的选课学习记录,在2024年11月份收取。收费标准按《中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中财行〔2017〕41号)执行。

七、学习与学分认定

(一)学习时间为7月1日-8月19日;

(二)9月1日前,完成本次专项补修的学分登记。

八、联系方式

(一)平台故障、技术咨询电话:40009889162

(二)平台客服QQ(培训、教务):377644610

(三)教务咨询电话:89989728

撰稿:崔裕静

一审:林书兵,巩辉

二审:刘欢桐

三审:洪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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